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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不弃在空中飞行。

起先他飞得并不好看:风筝拖着他从点将台上一头栽下,两翼收得紧紧的,赌气般一动也不动,风筝头部则耷拉着,不管不顾地垂直向下。如此下去,不弃只须三秒就能告别凡尘,大西红柿似的在人群中摔个稀巴烂。人群主要是童子军那些十岁大的孩子,他们聪明伶俐地闪出一片空地,看起来就像是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太子变成西红柿。惊呼当然是避免不了的。一万人惊呼,即使都是孩子,也会在空阔的校军场上掀起巨大声浪。声浪转成巨大气流,在不弃的披风扫过沙地的瞬间又把他掀了起来,抽回到半空。这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引发了第二次万众齐呼,转化成了第二股气流,不弃随着这股气流滑翔上升,上升滑翔。风筝的头部扬了起来,风筝又细又长的两翼有了思维,不弃的身体有如飘带在空中舒展,他的披风像面旗帜在空中飞舞。

风筝上的不弃越飞越好看,他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一会儿钻进云层,一会儿又贴着地皮掠过下面那些扬起的头顶。其中的一个头顶戴着王冠。看见了郡王,不弃就在郡王的头顶盘旋,使郡王的头追随着风筝扭来扭去。郡王一边仰视不弃,一边瞪他身边的将军,此刻假如还有谁笑疼肚子或者下巴错位,郡王一定不再饶恕他。这些将军羞愧万分,除了银发白眉,露在外边的皮肤都是红色的。他们既不敢看郡王,也不好意思看风筝上的不弃。他们身经百战,还从未见过一个人能像鸟一样飞到弓箭望尘莫及的高度,这种高度会让任何城池都变得渺小不堪,滑稽可笑;在这样的高空,随便投下什么,即使投下的是几个鸡蛋都会是致命的,会把敌军的头盔连同头颅砸成柿饼。他们为方才的浅薄深感惭愧,无地自容。他们暗中祈祷,最好让太子永远留在空中,永远都别下来,一旦太子成功降落,那岂不等于在他们脸上抽耳光,他们的羞愧又要加三级。没人喜欢这种事,神龟将军也不能免。

郡王也担心不弃会不会永远留在空中。

除了多年前两度见过的那只黑色大鸟,郡王还从未见过有这么大的东西在空中飞来飞去。只要不弃能从天上下来,而不是一直飞来飞去,或者下来时不摔坏什么,郡王会重新评价自己的儿子,会高兴的要命,即使很快就去见他死去的王兄他也在所不惜。

不弃就在此时降落在郡王的龙辇前。

不弃哪里都没受伤,他只是脸色不太好看,微微有些青紫,牙齿抑制不住磕出很大的响声,犀牛角般扎在头顶的发髻也被半空里的风扯乱了,两只手和光着的两只脚摸上去感觉像是冰冻的萝卜。郡王上上下下查看不弃,这里摸摸,那里捏捏,这种只有父亲对儿子才有的举动,以前在郡王和不弃之间从未有过。郡王查看过不弃的身体,又开始查看他的风筝。这风筝跟普通风筝一样,用竹骨和生绢制成鸢的样子,只是不弃这只鸢的两翼又细又长,不是平行伸开,而是弓成了“V”形。这风筝还比普通风筝多了些莫名其妙的装置,不细看是发现不了的。郡王从没这么仔细地看过不弃的玩意儿,现在越是细看,越觉得不弃某些方面是个天才,至少以郡王的见识,根本看不出那些可以翻转的小木板、可以扭动的小木杆都有什么用处,更不知道不弃是如何操作它们,从而让不弃既能自由滑翔,又能毫发无损回到地面的。郡王知道一些古籍中有过这类记载,它们曾经在遥远的千年以前不知真假地存在过。郡王从不相信史家写的那些他没见过的玩意儿,但他相信眼前的现实:他的儿子能在空中飞行。

郡王下旨让童子军继续操练,让太子随他返回千岁府,那些将军奉命跟在龙辇后面,小心翼翼捧着太子的风筝。郡王一路之上都和不弃探讨一个问题:用最短的时间,用这样的风筝装备孤岛城堡的大军。这支大军总计十万,其中一半是郡王从边塞带回的败兵,另外一半在和平时期干起了他们的工匠本行,如今又被重新整编起来。和平年代看来是军人最大的敌人,伟大的郡王用战争换来的和平把他的将士娇惯坏了,以至于他们都忘了怎么用刀剑,忘了怎样才能用箭射中十米外的一头大象。他们如今只会干手艺活,手艺活让他们过上了孤岛城堡一等国民的好日子,有包子吃,有余钱去快绿坊,只是没有一个人乐意去打仗。这是些忘恩负义的人,假如没有战争,他们哪里会得到这么大的好处呢。这样一支军队,又有什么把握去抵御盘扎在都邑的火神不离呢?现在有了不弃的风筝,郡王突然有了个主意,他要在最短时间之内,用不弃发明的风筝装备他的十万士兵。十万士兵不用飞的非常高,只要不离的强弩够不到,抛出的火油泼不到,不离就已经败了。飞在空中的郡王大军反而可以高居临下,朝着不离放箭,泼下火油,叫不离的叛军瞬间覆灭。

不弃明白父王之意,但他估计这事办不到。首先,这样的风筝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制成的,它的构造实际非常复杂,不弃在自己的密室里弄了一个月才把它弄完,之后还调适了几次,试飞了几次,改造了几次。郡王的主意不错,但时间不允许。此外,这种风筝最适合体重轻的人使用,比如说童子军,体重越轻,构造相对越是容易,不弃因此才能在短短十日内就让童子军人手一只。还有,即使不离不出战,给足时间让郡王大军造风筝,这支飞行大军也不可能从空中放箭和泼火油,他们必须死死抓住风筝,否则必然摔下去,碰巧砸到几名敌军倒也有可能。

郡王刚刚升起的希望迫降了。可是郡王并不死心,他还是下达了旨意,把十万大军调集到校军场,让一半将士继续操练,另一半将士造风筝,翌日再反过来,一半将士造风筝,另一半将士继续操练。不弃奉命在校军场演示如何造风筝。父王之命,不弃不得不从,他只好一面操练飞行童子军,一面教士兵造风筝。

当一万童子军都像不弃那样飞上天空的时候,季节已走到冬天门前,这最后的十天,郡王每天都乘坐龙辇去校军场,御驾亲临造风筝。郡王对自己的死期毫无察觉,十年前他打败了王兄的大军,这次他要打败王兄的儿子,他要干的比上次更漂亮。有天他正在看童子军天上飞,看将士造风筝,须弥信使穿过成群的风筝,从天而降,并很快在郡王驾前收起翅膀,跪倒叩头。

“启禀郡王,”须弥信使道,“叛贼不离远在边塞的油井已被国师切断,都邑叛军已无猛火后援。”

“此话当真?”郡王疑心信使误报,或者自己听错了。

“微臣岂敢欺君罔上,微臣所报句句是实。”

须弥信使是不会欺骗郡王的。过去十年,这只鸟略带嘶哑的声音就像须弥本人一样,从没欺骗过郡王。

郡王的三千信使都很忠诚,它们对应的对象越是关键,对于它们忠诚程度的要求也越高,简单说就好比是船和水、水和船。郡王为了保证三千只鸟绝对忠诚,总是隔断时间就让它们换防,只有须弥信使是个例外——它对应须弥已经十年,已经可信到了不必让郡王费心调来换去的地步。在归天之前,郡王确认须弥是他此生唯一可信之人,假如让郡王确认他此生唯一可信之鸟,郡王一定会说:当然是须弥信使。

假如面前跪的不是一只鸟,而是人,郡王一定会紧紧抓住他的手,还可能把他的胳膊使劲地摇来摇去。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再怎么伟大也会拥有人的弱点。郡王太需要须弥信使带来的消息了。

“国师现在何处,他还说了什么?”

“须弥国师仍在边塞,镇守油井以防叛军反扑。国师以为,如今战机已到,郡王可挥师都邑,渡海讨贼,国师也好整合各州兵马回防策应,届时与郡王合围叛军,全歼叛贼。”

郡王挥手让须弥信使下去歇息了。

在须弥信使展开翅膀飞走的一瞬,郡王嗅到了一股气味——猛火油的气味,火神太子的气味。郡王看了一眼天,在须弥信使消失的天空,童子军还在飞行,他们越飞越熟练,越飞越好看。郡王想象着这样的情景:一万童子军乘着风筝飞离孤岛城堡,飞越那片海域,一直飞向对岸都邑的上空。他们在那片天空盘旋,每名童子的脖子上都悬挂着一个小脑袋似的圆圆的瓦罐,瓦罐里盛着硫磺﹑硝石﹑马兜铃和皂角子,他们寻找到了目标后就缩起脖子,低下头,一万只瓦罐顺势从天而降;还在空中之时,它们已被阻击气流摩擦得发热发红,它们很快坠入不离的军营,在叛军头顶撞击和爆炸,十万叛军要么飞上了天,要么燃烧在大火里。火神太子的传说破灭了,他只能经由一片火海去见他九泉之下的父王。沉香国还是郡王的,郡王永远是沉香国伟大的主宰。

郡王一面望天,一面沉浸在遐想中。此时的天还是秋天,是秋天的最后几个白昼之一。郡王望着望着,天空飘起了雪,大如鹅毛的雪环绕着童子军的风筝纷飞而下。郡王打了个激灵,回到龙辇上。还没到千岁府,郡王已拿定了主意:三日后在金殿举行登基大典,当日誓师出海,迎击不离。

在郡王的伟大遐想中,那只须弥信使已飞离孤岛城堡的上空,飞越那片不足三十海里的海域,飞抵战旗密布的军营,降落在一面火红帅旗的旗杆上。这是不离的旗杆,旗面上金灿灿刺着四个字:火神太子。

须弥信使被带到大帐之中,端坐在对面帅案之上的正是不离。

不离通身穿着火红的铠甲,肩上披着火红的披风,头盔和战靴也漆成了火红色。一眼望去,坐在那儿的不是一个主帅,而是一块火炭。此外,不离半边烧坏的脸上多了一副面罩,不用说也是火红色的。此时的不离,已非昔日草棚里的不离,此时任何人多看不离一眼都可能被烧焦,以至于让人觉得不离的眼中没有常人的眼神,有的只是一团燃烧的猛火油。

不离看见须弥信使,就命手下给它卸妆。

几个军兵走了上来,这些军中的化妆师小心地按住须弥信使,从它的鸟头后部开始拉扯,慢慢地拉扯,不久便扯下一张完整的鸟头皮。没错,这正是须弥信使的鸟头皮。接下来,化妆师们又用备好的药水喷在这只鸟的身上,使这只奸细鸟露出了与须弥信使颜色、形状乃至气味截然不同的羽毛、鸟爪和尾巴。再接下来就是一些军医要干的事情了:他们给这只鸟喝了特别配置的药水,又等上半炷香工夫,才让它的嗓音从须弥信使那种略微嘶哑的声音恢复到它自己本来的声音。永远无法恢复的是它的鸟爪:它生来就比须弥信使的鸟爪长了一厘米,为了使郡王深信不疑,这多余的一厘米鸟爪被截断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茬儿,军医还要用另外一些药来为它疗伤。

不离始终看着帅案下的奸细鸟,等到一切都弄得妥妥当当,不离才探出半个身子,透过火红面罩盯着它:“你见到郡王了?”

“启禀太子,见到了。”奸细鸟回答道。“他在校军场上。”

“郡王对你有所怀疑吗?”不离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一团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走起路来没有一瘸一拐的?”

“没有。”奸细鸟肯定地回答。“小的一直跪着,像须弥信使那样跪着跟郡王说话。”

“好。”不离收回半边身体,探出另一半身体,隔着帅案接着问。“一切都是照我意思说的吗?”

“是。”

“郡王相信你说的吗?郡王狡诈无比,从不轻信任何人。他没怀疑什么吗?”

“没有。据小的看没有怀疑。郡王好像做梦都等着这个消息。”

“什么消息?”

“须弥国师攻下边塞油井,太子您的猛火油后继无源。”

不离听到这里,将身体抽回,贴着背后火红的帅椅,用一根指头顶住面罩。这个姿势表明他将信将疑。想了片刻,他才放下手指。

“你是在校军场看到郡王的?”

“是。郡王在校军场上阅兵,那些将士已经忘了怎么用剑了,以小的看,他们在十米之内连一头大象都射不到。”

帅帐里站满了威武的将军,奸细鸟这句话让他们绷紧的脸再也绷不住,在大帐内发出爆炸般的哄笑声。但是不离没笑,他从十年前就不会笑了。他一生的笑容都在十年前烧光了。

不离手撑帅案接着问:“你还看到了什么?”

“当时孤岛城堡大雪纷飞,校军场上空飞着上万只风筝,每只风筝上有个十岁大孩子,全都像我这样飞。”

“什么?”不离懒洋洋的声音不见了,仿佛有只拨火棍捅进了他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再说一遍。”

“不弃操练了一支童子军,他们有一万人,可以乘上不弃所造风筝在天上飞。”

这是不离万没料到的。不弃,那个只配给他吹去书简浮土的大笨蛋,会让人在天上飞?

“太子放心,”奸细鸟又道。“他们虽然会飞,但除非把自己当石头扔下来,否则对我军并无威胁。”

不离再次用指头顶住面罩,沉吟片刻挥了挥手:

“下去歇着吧。将养三日,本太子还有差用。”

奸细鸟爬起身,它回退时的确走得一瘸一拐,之后展开它喷过猛火油的翅膀,飞出了不离的帅帐。它将回到自己的营帐将养,享用一道丰盛的美餐,其中有道铁板烧是用须弥信使的尸体作主料的:两天前,忠心不二的须弥信使从边塞飞往孤岛城堡,途中被不离部下擒获。须弥信使要带给郡王的消息连同它的生命一起化为永恒:须弥国师带去的两万将士被困在距离猛火油井不足千米远的包围圈中。须弥想要告诉郡王:不离还有猛火油,郡王切莫草率出兵都邑。

此刻,在郡王陷于辉煌遐想的这一刻,不离正和他的将军们密商对敌之策。

这些将军从前大多是花匠和农户,拿锄头的时间远远超过拿宝剑和军事地图的时间。十七州的郡王守军并不都是草包,这说明不离的将军都有几手。当然他们也有常人的弱点,就是容易昏头,尤其在接连破敌之后。不离是火神太子,他不是常人,所以他不容易昏头。不管他的寝帐设在何地,枕头下都会放上乌拉草,他每次取得一次容易昏头的胜利,就会逼自己嚼上一小捆乌拉草,好让自己变冷静。他通身看去虽然火红一片,可他的大脑却是一片寒霜。不离就是这样一个叫人不寒而栗的主帅,一个半人半魔的火神太子。

不离同他的将军们共商对敌之策。大多时候,不离只是听,将军们说完了,不离还要等上一炷香才开口。将军们献出的战策,他一个都不反对,一个都不赞同。也就是说,他既不反对同擅长海战的郡王海上作战,也不赞同用自己擅长的火攻在都邑跟郡王对决。他的态度模棱两可,将军们既不知道,也不敢问不离在想什么。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军事会议,时间在帅帐之外匆匆走过,夜色在大帐四周潜伏下来,深秋的大雪纷纷扬扬,似乎来自海那边的孤岛城堡,它们在帐外无声飘落,有一些还穿过大帐的缝隙,被秋风带到将军们的军靴跟前。

“你们谁能告诉我,”不离在遣散将军之前只说了一句完整的话。“一万只载人的风筝,不弃究竟要用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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