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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汝之仙国,彼之囚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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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完成付款的池慕酒笑容一敛,漫不经心地走过来,抬手扣住皮皮双肩,将她往身前一勾,让她远离了那位络腮胡大汉——至少三步之外。这动作熟练得,跟亲男朋友似的,惹得某人又在暗地里绿了脸。

巷口嗑瓜子儿的邻居嘴脸,温文尔雅的执政官是怎么捏出来的,值得深究。不过,他的市井笑很亲民,跟络腮胡大叔搭讪简直自来熟:“你认识珊莎·史密斯?”

络腮胡大汉撩眼皮一瞧,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笑得有点谄媚,又有点惭愧。除了网络视频里,他大约没见过如此周正的男人,偏偏还是他要搭讪那姑娘的“男朋友”,默默的感觉有点不自在。

是个男人站在执政官面前,都有自惭形秽之感。想挖个地洞遁了,又想多看一眼,纯属正常心理反应。

执政官说话、处事非常熨贴人心,放人堆撩谁都是春风化雨般的,看似童叟无欺,实则没跟谁走过心。这络腮胡大汉凡人眼,被他挖坑埋了还不自知。

“你们从哪里来的?不是本地人吧?”络腮胡大汉抄着不怎么标准的官话,跟他二人套近乎。“这么有品位的穿着,该不是诺瓦来的客人吧?”

“我没……”

“嗯,诺瓦来的。过来度假。”

皮皮想说她没去过诺瓦,话刚起了个头,就被池慕酒截了。蓬莱星系遭遇封锁,能说自己是从那边来的?

“你们认识珊莎·史密斯?”络腮胡大汉凑过去一点,靠在柱子上跟两人唠嗑,还扯掉手套,从兜里摸出两块巧克力递给皮皮。“这里天冷,我们吃这个打发时间。”

这,八卦之火还能不能灭了?

池慕酒淡淡地笑了一下,很有迎合之意。皮皮也乱七八糟地凑了一脸笑容,扭曲得,吓得络腮胡大汉递过来的巧克力都在虚空里顿了一下,没敢递她手上。

其实,皮皮那笑容的本意是在嫌弃珊莎的品味,她心道:“秘书长还真是荤素不忌啊!荤素不忌也就算了,还百无禁忌……可以代表大叔求放过吗?”

她的心声没人听得见,终究让这大叔给误会了。

“哎哟,真是不好意思啊,忘了你有男朋友。”络腮胡大汉的巧克力收在袖子里,两手握成半拳,也跟着蜷了进去。

“她不太喜欢跟陌生人说话,礼物我代她收了。”池慕酒扯掉手套,伸手讨要了络腮胡的巧克力。

殷勤成功扭转为热情款待,络腮胡也不客气了,吧啦吧啦就跟他们戏说开珊莎·史密斯:“那姑娘小时候,跟我住同一条街的,我可喜欢她了。”

皮皮:“……”

呃,还真有其事?

“你瞧,我还有她照片呢。”络腮胡大汉点开腕上的个人终端,翻出几张小仙女的照片来。别说,珊莎小时候的乖巧模样,更讨人喜欢,有烟火气!不像现在冷冰冰的,只对枪械、机甲有热情。“这是我儿子,你看他俩般配不般配?”大叔继而翻了几张小男孩儿的照片出来,十一二岁的模样,跟照片里的珊莎差不多年纪。

单看照片,他俩还真是天仙配。但愿男孩子长大了别像他爹。

不然,就没有不然了……

凭珊莎宇宙第一浪子的性格,恐怕是不得喜欢他爹那一款的。否则,连皮皮都得惊讶她的“喜好”,别说舆论了。

身为蓬莱星系管控局的秘书长,恋情肯定都是花边新闻。皮皮没怎么听过她的名字,只能说她关注点略有偏颇,不能说明珊莎没有影响力。

“两年前我就趁火打劫,把生米给煮熟了,让她跟我儿子凑了一对儿。”络腮胡翻了一张合照出来,一看就是合成的——朱红正底的结婚照,两人都还是十一二岁的模样。

“般配吧?”大叔介绍儿媳妇,介绍得有模有样的,就跟办喜宴招待座上宾似的。

补个能源,都能遇上珊莎家“岳父大人”……

皮皮不由得嘴角抽了一下,挺心痛那小男孩儿的,心想:“多端正一小正太,咋就羊入虎口,给那宇宙第一浪子叼走了呢?”

“挺般配的。”池慕酒笑得客气,话却不怎么留情。“我们说的不是珊莎·史密斯,是里的珊莎·唐。”

络腮胡大汉神情一滞,眼里热情的火苗顿时灭了,有失落,更多的是失望。

池慕酒故意避开他的眼神,去问幺鸡:“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来着?”

“再见,我的十万星辰。”幺鸡通过处理器对比计算,识别了池慕酒在说谎,很配合地胡诌一书名给他,听起来还错。

听说他们聊的,不是他要找的珊莎·史密斯,络腮胡大汉胡乱凑了一脸干涉的笑意,点头致以歉意:“哈,都是珊莎,姓什么都不要紧。”他颓然转身,埋头登上自己的座驾,打算驱车离开补给站。

池慕酒在他车前闲聊两了句,相互留了地址和联系方式,说什么有机会可以再聚。

其实,池慕酒压根没打算跟他再见,给他留个念想而已,他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是假的。倒是珊莎家“岳父”,实在得很,门牌号都是真的,地图上搜一搜就能查到。

两路人就此分道扬镳,说再见,也没约过再见的时间。

珊莎可能不太愿意见她“岳父”,以至于那么多年,他都只留住了她小时候的照片。订婚两年,她不可能没有回过玛雅星。回来了,为什么不去看他?

池慕酒决定,偶遇珊莎“岳父”的事情,不跟那姑娘提及。

皮皮这好事之徒,偷着躲着给珊莎发简讯,搞得珊莎还剩三天的路程,飚得两天不到就快接近目的地了。

约定碰面的坐标,是座超级火山,还是座超级活火山。

珊莎说,这里有座地下城。

地下城建在火山上,赌命吗?皮皮能造机甲,不能造城,不懂这是什么原理。

火山口海拔很低,像是嵌在冰雪里的彩色碟子。紫色裸矿铺了一地,向远处延伸开数十万公里。数十万公里不是目测的,是幺鸡用红外线扫描的。

不管数十万公里,放在星球上是个什么概念。反正,站在旷野边缘,看不到尽头就对了……

紫色旷野里,稀稀拉拉的扎几根针状植物,灌木都没有一棵。远处偶尔有团毛绒绒的东西在动,可能是雪兔、雪狐啥的。

旷野里镶嵌着大大小小的湖泊,颜色深深浅浅的,像落在紫色瓷碟里的碧玉——那是火山口。湖水上缭绕着水雾,怎么瞧怎么像是童话里的国度。

摩艇停靠在紫色旷野边缘。

皮皮从摩艇上下来,踩着大大小小的紫色石头,抬眸眺去,若有心随万马驰骋之豪迈,着实惊叹了一番。

她内视角度看见的云歌,一脸鄙夷神情,十分嫌弃地歪歪皮皮:“童话王国里,没有你要的精灵王子,你信不信?”

皮皮还没来得及跟云歌斗嘴,身后就响起了另一个声音:

“汝之仙国,彼之囚牢。别看了,我都看了快三十年了,没啥好看的。”

珊莎·史密斯?

皮皮蓦然回首,瞧见的果然是她,珊莎·史密斯。

珊莎快裹成头熊了,还带着保暖的护目镜,背上背一硕大的背包,背包的长度几乎到了膝盖窝的位置,身后还拖着布拉德的医疗舱。

“你的摩艇呢?”皮皮问她。

“藏起来了。我步行过来的。”珊莎进入紫色旷野,将背包放在地上,摘下护目镜、防寒外套也脱了。“皮皮,你跟我先走。麻烦池将军处理一下摩艇,埋在冰下,别被人发现了。我可不想卫星拍到这里长时间有军用摩艇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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