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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章 孔子小传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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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鲁国的孔子继续办学。因为得到过齐景公的赏识,又有在齐国的从政经历,孔子的名气更大。慕名而来的学生更多了。

学校作为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通常会成为知识分子沙龙。孔子在教学工作之余经常和弟子们一起聊天,从社会八卦到施政得失无所不谈。

孔子曾对“郑人铸刑书”发表过看法。郑国把刑法的条文铸在鼎上公之于众。孔子对此大不以为然。

孔子主张德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反对法治,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用政令来指导,靠刑罚来整顿,百姓只关心怎么能脱罪免罚,而没有了廉耻之心。

按照孔子的意见,没必要制定法律,就按照礼法去做就可以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低的没法再低的标准。做人只要不触碰底线就算成功,那要求太低了。应该严格按照礼法的规定去做,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即便要制定法律,也应该内部掌握,绝不能公开。因为你一旦公开,百姓就会按照法律去做。只要不违法,百姓才不在乎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不道德。百姓的道德水平就会被拉低。

并且,法律规定得再细也会有漏洞。百姓会跟你咬文嚼字死抠法律条文。能言善辩的人即使犯了法也能想办法免于处罚。这样的话,执法者的工作就不好做了,明知道这人做的不对,但没办法处罚他以儆效尤。如果没有法律,执法者认为这人做错了事就可以处罚他,认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还可以加重处罚。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你越是不清楚法律规定是什么,你越会谨慎言行,生怕说错一句话或走错一步路而触犯法律。并且钻法律空子也没法钻了。你都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你怎么钻?知道雷在哪,你会想办法避开雷。不知道雷在哪,唯一的办法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指挥官让往哪走就往哪走。

另外,把法律公开了,也就无形中造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百姓犯法受罚。王子犯法受罚不受罚?如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上下尊卑的秩序还怎么维持?

所以,孔子非常反对法治。他的治国理念核心一条就是以德治国。

但是,令孔子没想到的是,晋国也开始铸刑鼎。

晋国的赵鞅和中行寅在汝滨(河南洛阳嵩县)筑了一座新城,然后向百姓征收铁铸造刑鼎放在那里。这部刑书是当时晋国的正卿范宣子起草的。

孔子听说后不禁惊呼:“晋其亡乎”?晋国要亡国了吗?

孔子说,晋国历代国君都沿用晋国始祖唐叔制定的法度。怎么能说改就改了呢?改变祖宗之法,并且公之于众,“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老百姓都能从刑鼎上看到法律条文,还会尊敬高贵的人吗?没有了贵贱次序,还怎么治理国家?

孔子认为祖宗之法不能变,更不能公开。老祖宗比我们有智慧,制定的法律肯定是非常完美,我们只管墨守成规就可以了。改变祖宗之法搞不好要亡国的。

孔子把德治作为追求的目标。但是让他郁闷的是,法治在当时比德治吃香。

且不说政坛,就是办学校孔子都遇到对手。孔子在鲁国办学讲德治。一个叫少正卯的人也在鲁国办学,但他讲法治。孔子和少正卯是竞争对手。但孔子干不过少正卯。少正卯抢了孔子的生意。

少正卯是法家,主张依法治国。法制专业在当时是热门专业,非常吸引人。“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孔子根本竞争不过少正卯。他这好不容易招满学生了,少正卯那边一开课,学生都跑那边听课去了。三次招满,三次跑空。最惨时候孔子的学校只剩下一个叫颜回的学生。可以想象孔子的尴尬和无奈。

法家学说在当时要比儒家学说更吸引人。

法家讲法制。儒家讲礼制。法制和礼制一直存在着竞争。作为国君一般倾向于法制。法制见效快,立竿见影。礼制有些太考验耐性了。

要知道学生们求学是为了以后好找工作。当时的热门工作是当公务员,“学而优则仕”。但是要走仕途必须投国君所好。多数国君喜欢法家,那大家就自然愿意学法家。

儒家在当时不太好找工作。孔子作为儒家大师去齐景公那里应聘都没找到工作,何况他的学生。毕业生就业率低,自然会影响到学生的就读热情。所以孔子学校的学生比少正卯的少。

好在孔子非常博学,简直是一部百科全书,谁有疑难问题都能在他这里找到答案。孔子在国内外的名气很大。有很多国外的学生慕名而来,这使孔子又找到了新的生源。

儒家精通礼乐。虽然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但礼乐并非一无用处。当时就有一位国君专门派人来他这里请教诸侯如何行冠礼。精通各种典礼仪式在当时也能找到一份工作。找不到行政管理工作可以找技术工作嘛。

孔子在齐国期间虽然没在齐景公那里应聘成功,但在齐国大夫高朝子那里还是找到了一份礼乐方面的工作,至少养家糊口没有问题。只不过孔子志向高远,总想着进入仕途。

鲁国的权臣阳虎邀请孔子去他那里做官,被孔子拒绝。孔子阳虎跟孔子有过节。阳虎宴请士人时把孔子拒之门外让孔子耿耿于怀。再者,阳虎在孔子看来是乱臣贼子。一个家臣控制了他的主子,干涉国家大事,这是违反礼制的。

鲁国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国君受制于三大家族,人称“三桓”,“三桓”受制于家臣。在国内,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位大夫控制了朝政。在家内,阳虎和公山不狃等家臣控制了家政。国君在朝得听三桓的。三桓在家得听家臣的。鲁国真正说了算的其实是阳虎之流的家臣。孔子对这种乱了君臣纲常的事情深恶痛绝,骂他们是“陪臣执国政”。

孔子拒绝效忠于“陪臣”。

但是当孔子年过半百还没找到工作时开始有点着急了。

这时,鲁国公山不狃[niǔ]邀请他去做官。他动心了。

那时阳虎因为作乱被打跑了。公山不狃取代阳虎成为鲁国的权臣。

孔子打算接受邀请。但是他的学生子路不高兴。“子欲往,子路不悦”。他的学生子路劝他说,他们都是乱臣贼子怎么能去那呢?“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如果我们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也就罢了,否则干嘛去他那呢?

孔子只好作罢。

“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鲁定公任命孔子为中都宰,也就是县太爷。鲁定公怎么突然想起任用孔子了,不得而知。没准是公山不狃通过鲁定公给孔子发的offer。

不管怎么说,孔子最终还是做官了。

孔子做了一年的中都宰。据史书上说,他做得非常出色。

《孔子家语》上说:“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

翻译过来就是,孔子做中都宰时,制定了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的制度;提倡不同年纪的人吃不同的食物,干不同的工作;男女不能同行,各走一边;路上遗失的东西没人会占为己有;器物不求浮华的装饰;下葬用的棺木,里面一层四寸后,外面一层五寸厚,并且以丘陵为坟,不再另起坟头和栽树。他这些制度实行一年后成为各国效仿的榜样。

很显然,孔子执政的指导思想是礼。他在中都定了很多规矩。孔子在中都所做的事情类似于现在的创建文明城市,不能说不对,只是少了经济建设方面的东西。长幼异食,男女别途,棺材板要多厚,这些东西可能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提高国民素质。但没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就是空中楼阁。

看来儒生治国只擅长搞意识形态,不擅长搞经济建设。

据说中都大治,鲁定公因此提拔孔子做了司空,也就是负责建设工程的官。

孔子上任后,根据土地的不同性质规划不同的用途。但具体做了什么工作,史书言之不详。

不过有一件事说得比较清楚,就是给鲁昭公合葬。

当年鲁昭公与三桓交恶,打了起来。鲁昭公以一敌三招架不住战败逃走,之后一直流亡在外,最后死在外面。三桓改立鲁昭公的弟弟鲁定公为君,把鲁昭公随便刨个坑埋了。

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合礼制,说服三桓让鲁昭公跟先君合葬。他是负责土木工程的,挖了一条沟把两座墓连了起来。

鲁定公对孔子的工作很满意,又提拔孔子做了大司寇,也就是大法官。

只不过,他让一个反对法治的人做大司寇,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孔子家语》说孔子做大司寇“设法而不用,无奸民”。也就是说孔子虽然制定了法律,但派不上用场,因为就没有犯法的奸民。

这话显然不实。他是发对法治的,怎么会“设法”?再说一个国家怎么会没有作奸犯科的人?如果没有奸民,他为什么要杀少正卯?

孔子上任大司寇七天就以“乱政”的罪名杀了少正卯。

他罗列了少正卯的五种犯罪表现:“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也就是心里明白装糊涂,明明做错了却毫无悔改之意,明明说错了却没理狡三分,只关注社会的阴暗面,对自己的错误文过饰非。

但是这些言行上思想上的东西究竟罪犯哪条无从得知。孔子即便“设法”也不会公开他的法。是否构成犯罪,构上哪条罪名,都是孔子说了算。这是秘密法的好处。它能让人不敢乱说乱动。否则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搁现在就是典型的以言定罪。少正卯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思想犯。

儒生治国注重思想纯正,严厉打击与主流思想不一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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