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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避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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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好不好看?”何知秋摸着头发,轻声问道。

“这个钗子虽然做的长了点,但又透出点不可名状的优雅,戴在你的头上和你的气质挺符合的,不过我们还是再看看吧,说不定还有更好看的。”

戚松摘下何知秋头上的钗子放在摊位上,这时摊位上的老板拿起了一根钗子说道:“这根羊脂飞云钗怎么样?是用上好的羊脂白玉做成的,戴上去既高贵又冷艳,给你女朋友戴上试试吧!”

戚松接过钗子,一边朝何知秋头上插去,一边对老板说道:“大叔,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

说完,钗子已经戴在了何知秋的头上。

卖钗子的老板说道:“没关系的,现在是朋友,以后可以慢慢发展成恋人嘛。”他又看了看何知秋说道:“好看,真好看,这么好的姑娘,如果哪个男的能把她娶回家就太有福气了。”

“我才不到十六岁呀,怎么能那么早结婚呢?”何知秋摸着自己的头发,说道。

“哦?那你可太小了,这时候结婚确实不合适。结婚太早了是会后悔的!”卖钗子的说道:“就像我,十七岁就跟我老婆结了婚,现在还不到二十五,就生了四个孩子了,真是头疼啊,每天两眼一睁,包括我自己在内就有六口人,干什么都要花钱,我这压力大的呀……愁的我都老了十几岁,每个看到我的人都说我看起来不像二十多岁,倒像个小老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都看走眼了,竟然叫你大叔,想不到你才二十多岁,我应该喊你一声大哥才对。”戚松打趣道。

“嗨,我早就习惯了。有时候来买东西的同龄人都管我叫大叔,叫的我是哭笑不得,没办法,还得养家糊口不是?”卖钗子的老板说道。

“你们别聊天了,快看看我戴上这钗子漂不漂亮?”何知秋说道。

戚松退后两步,看着何知秋,良久,终于开口说道:“嗯,这个钗子确实很合适你,让你看起来皮肤变好了,整个人看起来更有气质了,就这支了。”说着他转过头问老板:“这跟钗子多少钱?”

老板说道:“不贵,八个银币。”

戚松点点头,从须弥空间里掏出八枚银币,交给了老板。

“走吧,去马市看看。”戚松说着拉起了何知秋的手,朝马市走去。

挑了两匹枣红马,正准备付钱,何知秋却看上一匹白马,非要买那匹白马。

戚松只好顺了她的意,付过钱后,两人牵着马走出了马市。

“天快黑了,找个客栈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吧?”戚松说道:“如果继续赶路的话,前边没有城镇,不好找落脚地,估计得露宿荒野了。”

“行,小丑他们也去住客栈了,就是那个紫气东来客栈,我们过去找他们吧。”何知秋说道。

“走。”

两人动身前往客栈。

到了客紫气东来栈,要了间上房,因为往来客商突然增加,再加上小丑一行十几个马戏团的人都住在客栈,所以只剩下一间客房了。

“将就一下吧,大不了晚上你睡床上,我打地铺就行,我一个大男人,没那么多讲究。”戚松淡淡地道。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何知秋说道。

两人来到后院,戚松四处环视着。后院非常空旷,北边是马厩,他们进客栈登记的时候,小二就帮忙把马牵到了后院这边的马厩里。

几只大象拴在后院的南墙边上,墙角放着几个大铁笼子,上面蒙着红布,小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大桶鸡肉,一个个地掀开铁笼子上的红布,笼子里的正在打盹的狮子老虎就出现在眼前,见到有人来,这些狮子老虎非常兴奋,像狗一样,尾巴摇着,来到笼子边。柴兴将鸡肉扔了进去。笼子里的老虎就开始大嚼起来。

小丑柴兴看到两人过来,先是打了个招呼,接着指了指马厩里的两匹马问道。“那两匹马是你们的吗?”

“是的。”何知秋回答道:“你在喂老虎?在哪买的鸡肉?”

“刚刚小刘去市场买的,好家伙,这几只狮子老虎真能吃,一顿就要吃掉将近一个金币,如果不是我们马戏团每个月都有钱赚,还真养不起。”

“这些狮子老虎是怎么表演的?如果在笼子里表演,那就没看头了,可是放出来又太危险,万一吃人那就不好了。”

柴兴说道:“这些狮子老虎都是刚买的,还没有驯服成功,我们的驯兽师小刘也不敢把它们放出来,毕竟是畜牲,不通人情,说吃人就吃人的,所以这次带这些老虎来,不做表演,仅仅是让那些好奇的观众来观赏。”

“只做观赏用?太可惜了,本来还想看看耍狮子呢,从小到大,耍猴的见过不少,耍狮子的倒是一个也没见过。”何知秋遗憾地说道。

“这个简单,等一年后,这些狮子老虎都被小刘彻底驯服,你就可以来看了,到时候我送你几张票,让你免费看个够。”柴兴说道。

“真的?那太谢谢你了。”何知秋感谢道。

“不客气。”柴兴很快就把桶里的鸡肉喂光了。说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吃过鸵鸟蛋,等会儿给你们弄一个让你们尝尝。”

“鸵鸟蛋?你们马戏团还有鸵鸟的吗?”何知秋问道。

“当然有了,这个笼子里装的就是鸵鸟。”说着柴兴指着旁边的铁笼子,掀开上面的黑布,只见两只灰色的鸵鸟正在里边悠闲地站着,见到布被掀开,两只鸵鸟明显一愣。

“哇,真的是鸵鸟!”何知秋惊叹道:“我可以摸摸它们吗?”

“最好别摸。”柴兴提醒道:“这畜牲胆子很小,有生人摸它们,它们就会吓一跳,就不生蛋了。”

“好吧。”何知秋苦笑道。

“走,我去拿个鸵鸟蛋给你们。”柴兴说道,说着,他们就一起离开了后院,来到正厅,顺着楼梯走到二楼柴兴的房间里,柴兴神秘地说道:“你们先在外边等着。”

两人点点头。柴兴推门进了自己房间,不一会儿,就拿着一个巨大的鸵鸟蛋走了出来。

“看。”柴兴晃了晃手里的鸵鸟蛋,“送你们了,别不舍得吃啊,现在是夏天,别放坏了。”

“好嘞,今天晚上我们俩就把它吃掉。”何知秋答应道,说着她接过鸵鸟蛋:“好重啊,今天晚饭吃这个就饱了,不用吃其他东西了。是蒸着吃呢?还是煮着吃呢?还是配上米饭来个蛋炒饭呢?”

“吃蛋炒饭吧,我来做。这么大的鸵鸟蛋,一定能炒很多饭,我来炒,今天晚上估计能把咱俩吃撑。”戚松说道。

“好,事不宜迟,你马上去做吧!”何知秋说道。

“嗯。”戚松接过鸵鸟蛋,走下楼梯,来到后院厨房,先把火生着,然后把鸵鸟蛋往桌子上轻轻一磕,将里面的蛋液倒进一个大碗里,然后用筷子将蛋液打散。切了点小葱,以及盐放了进去,继续搅拌了几筷子,就将碗放在了厨房的桌子上。

这时,灶台已经烧热了,戚松把铁锅架了上去,里面倒了点菜籽油,然后往灶台里加柴,直到油温烧的八成热的时候,将蛋液倒了进入。

“呲啦!”刺耳的响声回荡在耳边。戚松翻炒着,不一会儿,鸵鸟蛋就煎好了,戚松将煎好的鸵鸟蛋放进盘子里。

他又在厨房的一口锅里,发现了中午剩下的凉米饭。他将米饭全部盛了出来,装进一个大碗里,接着起锅烧油,放进葱姜蒜末爆香,将切好的肉丝倒进去,翻炒了一会儿,又倒进了米饭,继续翻炒,最后倒入鸵鸟蛋。

就这样,很快蛋炒饭就做好了,他盛出了满满一大盆,又拿了一个大勺子,三个碗,三双筷子,放在托盘上,端着托盘上了二楼。

他把托盘放在自己房间,接着敲了敲柴兴的房间,“小丑,出来吃蛋炒饭!我准备了你的碗筷!”

“好!马上来。”

听到小丑的回答后,戚松就转身回到自己房间。

何知秋正坐在房间的镜子前整理自己的头发。戚松说道:“别收拾你的头发了,快来吃饭,尝尝我的手艺。”

何知秋嗯了一声,站起来走到桌子边坐了下来,戚松马上给她盛了一晚,递给她。

何知秋拿起筷子将蛋炒饭往嘴里扒了一口尝了起来,幸福地闭上了眼睛,“好鲜啊,你没放酱油吧?吃起来口感却这么好。”

“我没放酱油。听说酱油会增加体内的黑色素,让人皮肤变黑,所以,为了美丽,还是不吃酱油为好。”戚松说道。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门没锁,进来吧。”戚松说道。

柴兴就推门走了进来。

“好香啊,老远就闻到一股香味!”柴兴说道。

“来,尝尝我的手艺。”戚松给柴兴盛了一碗,说道:“看看好吃不?”

柴兴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鸵鸟蛋,放嘴里吃了起来。

“嗯,咸淡刚刚好,你是怎么把握得那么精准的?是不是放盐的时候旁边放着个秤,精确到毫克地放盐?”

“没有,我放调料从来都是自己看着放,凭感觉。”戚松说道,“我的感觉非常准,要不然怎么会做的那么好吃呢?”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柴兴打趣道。

吃完了饭,柴兴起身告辞,离开了这里。戚松则开始把凉席铺在地上,上面又铺了层褥子,戚松就躺下了,准备睡觉。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所以没有准备被子,直接席地而睡。

何知秋也上了床,拉shangchuang帘,则开始闭眼睡觉。

到了第二天,马戏团的人早早地起了床,正在客栈后院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戚松和何知秋两人也相继起了床,洗漱完毕后,二人牵出马和马戏团的人一起上路。

就这样,戚松,何知秋二人骑着马,和柴兴一路说笑着,过了一个半小时,终于走出了景泽城,前边是一大片农田,蜿蜒曲折的大道从农田中央穿过,好像一条定了形的巨蟒一般。

柴兴一边吹着牛比,一边牵着毛驴走在路上,戚松则骑着马在他旁边慢慢地走着,一旁是同样骑着马的何知秋。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个女人的naizi,有这么大……”柴兴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吐沫四处飞溅,他也浑然不觉。

戚松侧耳倾听着,不住地应声表示自己在听。何知秋则干脆扭过头去,不看他们。一提到女人,柴兴就大吹牛比,说这个女人胸部如何如何,臀部如何如何,先品评一番,再吹着牛说自己是怎么把她拿下的云云。

听得何知秋脸部发烫,只好扭过头去,装作不理他们的样子,实际上耳朵听得真真的,生怕漏掉一个字,表面上表现的很不耐烦,心里听到柴兴评价女人则非常不屑,就这?就这?嘁,男人这种生物呀,一辈子也就这么点追求了。

到了中午,马戏团终于走出了这片麦田,前边是一条大河,一条石桥正静静地坐落在河上。

突然,天气阴了下来,一时间乌云密布,狂风肆虐。前边的小刘见状突然喊道:“不好,要下雨了,大家加快速度,河的那边有个破败的山庄,我们可以去那边避雨!”

众人连忙加快速度从石桥上走了过去,大概走了有七八分钟,终于在前边出现了一个个鳞次栉比的大房子,外边是一个大院,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显得非常的破败。

戚松二人骑着马,向山庄门口走去。只见山庄门口的门楼上挂着一个大字,上面写着四个矫若惊龙的四个大字“平南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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