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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起诉、判决(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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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公安局签发的行政拘留,升级到检察院的刑事逮捕,用了四个月零一天的时间。我不知道这个时间算长还是不长。

也许二十多年前,法律的时间限定还没有现在执行的这么规范,各监房超期羁押者比比皆是!

坐牢的下一步程序就是起诉、开庭、判决、押送……

我不知道走完这些程序还需要等多久?

这是一段难熬的日子。

“想想办法吧?明哥,通通路子或者请个律师。”

歪嘴看我情绪不佳,讨好似地安慰我。

歪嘴的话跟废话差不多,通通路子?人在里面关着,这个路子找谁通?怎么通?就算家里人能通这个路子,怕也已经没什么用了!

至于律师,老实说,我现在一想起来就是一肚子火。

那个时候的律师,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在检察院逮捕以后法院开庭之前才出现,不象现在只要有钱,可以让律师在你失去自由的第一时间起就提前介入。

没坐牢之前一直觉得律师很了不起,他们会为收集证据四处奔忙,在法庭上高谈阔论旁征博引,为当事人禅精竭虑拼尽全力。律师作用非凡的敬业精神令人很是起敬。

直到坐了牢,听到看到包括自己经历过了以后,才知道律师形象之所以在我们内心那么高大,原来是我们电视剧看多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差不多都纯是为骗当事人的钱而来的,称他们为江湖骗子可能还准确点。律师的作用跟聋子的耳朵没有什么区别,有些律师更会直接送你一程,让你走的更加远点倒还有可能。

但当时不知道律师会这么糟糕这么无用,从家属的心理来看,亲人出事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花钱给他请个懂法的律师来辩护总归是好事,到时总能判轻一点,心里上也是一种安慰。

但家人根本不知道也不懂,判轻判重跟有没有律师辩护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请律师的作用其实就是花钱买一份安慰,仅此而已!

坐牢的人,人人都在希望外面的家人或者朋友找找关系托托路,早点把自己弄出去,只因为坐牢的日子太苦太苦了。

虹口看守所围墙外面也经常会有人在下面喊,有放出去喊监房室友,说托办事情情况的,有“海宁”这样来送烟送钱的,更多的就是家人和朋友来通报案子的。看守所派警察去抓过和驱赶过,但好像作用不明显,时不时的总还会有人来喊。

这天下面又有人喊开了,喊的是12号“刀子”他们监房一个叫胖子的人,不是来送烟,是他外面的朋友在给胖子传递案子的最新信息。

喊了三遍,就一句话:胖子,派出所已经搞定了,你放心!

喊完就走了,来人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过了15天,胖子没有放,案子转到了分局。

过了几天这个人又来了。

又喊了三遍,还是一句话:胖子,分局已经搞定了,你放心!

喊完又走了。

还没到四十五天,不要说放,胖子居然被逮捕了。

过了十几天,这个人又来了。

这个人喊话很到位,又喊了三遍:胖子,检察院已经搞定了,你放心!

逮捕后半个月,法院来人提审胖子,也通知了开庭的准确日子。

这个朋友很够朋友,他又来了。

又喊了三遍:胖子,法院已经搞定了,你放心!

这个人喊完就走,从不多作停留。

只听到胖子在监房里跳着脚的骂娘。

开庭审理,胖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没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三年六个月已经是很高的量刑了。

胖子的朋友又来了。

站在围墙外的菜地上他又起劲地喊了三遍:胖子,监狱已经搞定了,你放心!

胖子怒火中烧终于第一次有了回应:“滚!”

几天后,胖子被送去服刑改造离开了看守所。

胖子终于被搞定了。

可以说关在看守所里的每一个犯人家属,一旦知道你出事,不用你说,无论能力大小,家人都会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找关系,不惜送钱送礼求爹爹告奶奶。有用没用在家人眼里都是救命的稻草。

家人的痛苦和煎熬比你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大多数都象胖子朋友一样徒劳,其作用微乎其微。

逮捕后24天,八月三十日,我收到了检察院对我的刑事起诉书。

没见到有什么人来,起诉书是冯管教开我出去后直接交给我的,冯管教给了我一根喇叭烟,我坐在小凳子上看着起诉书内容把烟抽完后,冯管教说了一句,让家里请个律师吧,多少总有点用。

起诉书很简洁,16开的纸上好像只打印了半页的内容。先把我的“作案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然后“经本院审理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后是依据刑法第几条第几款……特提起公诉云云。

还能说什么呢?

对执法机关,我现在不想也不能多说什么,引火烧身倒不至于,但怕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文章被和谐掉,白费了自己几年来熬油点灯的辛苦。

从我的心里,对他们的起诉内容我当然是不会接受的,可是不接受又能怎么样,身陷囹圄想找人诉冤怕连门都走不出去,就算有人听你说,基本上也是把你的话当耳旁风,说得再多也跟没说一样。

回到监房,起诉书就给“蝎子”他们几个人抢去了看,看完有说这刑法第几条第几款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说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说来说去说得我心里更烦,指着他们鼻子无端地就是一顿臭骂,骂得他们一个个都闭上了嘴。他们也知道我心情不好外面有火发不出,没办法只好回来窝里横拿他们撒气。

我的案子既然已经认定有罪定了调,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完全按流程在按部就班地进行了。

九月十五日法院来人提审。

也是一男一女,年纪也跟我差不多,三十多岁的样子,但两个人的长相实在是不敢恭维,男的丑女的胖,换一下说女的丑男的胖也可以。监房里的犯人无聊时议论说,法院的女人没一个长得好看的,今天一见果然是这样,但没想到的是,法院的男人也会长得这样穷山恶水。

多年以后我释放回家,有一次同学聚会,一个当时班上谁都看不起,又胖又丑,笨的跟文盲差不多的女同学,居然告诉我说她在区法院上班,还是管刑事的审判庭付庭长,她是顶替父亲去法院上的班。

我瞠目结舌地上下看了她半天。

就凭她的思路和智商,我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毁在她的手里。

那个同学跟我眼前的这个女法官还真是惊人的相象。

这回倒过来了是女的提问男的记录,问的问题和过程跟检察院问的基本差不多,没有什么新的创意。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坚持:我没有主观犯罪的故意,强调我是无罪的!

女法官的眼睛在提问的时候,一直在直视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职业的一种习惯,是不是希望能从被审问者的眼睛里读出一点东西来。

能读出我的什么来呢?顽固不化亦或是死不认罪?

凭良心说,我对这两个法官并没有什么恶意,相反倒还觉得他们不是那么严肃,还比较随和,那个女法官一直看着我的眼睛里,我还觉得有点女人的温柔和亲切。

法院的法官来过之后两天,我一直在等待的律师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20多岁的小律师,旁边还有他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后来老婆来监狱探监时告诉我,律师是她同事的朋友的小舅子的二哥帮忙请来的,我都听晕了,这关系转的!

见到我的律师,我很希望律师能先告诉我一些我家里的情况,进来这么久了,不知道老婆孩子他们怎么样了,我一点消息都没有。

可惜的是小律师一问三不知。这种转弯抹角关系托过来的,还能指望他能知道什么!

还是进入正题吧,“你准备怎么辩护?”我直接问小律师。

“这个……事情较为麻烦,争取轻判或者少判吧。”

“不行,你帮我作无罪辩护!”

“可是没有证据证明你无罪。”

“你去找曹志海,他就是证据!”

“找到他也没有用,他不能作为证据,我们现实一点,行吗?”

我是五年后才知道曹志海这个时候已经早死了,但我不知道小律师是不是为了查找证据去找过曹志海,是找了以后才知道他死了不能证明呢,还是小律师压根就不知道有曹志海这个人!

在我的起诉书上,曹志海就变成了“他人”,我由“他人”提供空头转账支票后,然后…………估计我的材料上都是这么写的了。

小律师要我现实一点,意思就是要我认罪服法,要我承认犯罪。

开玩笑!我花钱请律师来,是要你来劝我现实一点承认自己有罪的?

“态度好是可以减轻处罚,量刑时会考虑这一点。”

“去不去查,怎么辩护是你的事,认不认罪是我的事,你不用操心。”

“那,好吧,可是车马费用……”

“我家里给你多少钱?”

“首期三千,后期……”

“多少?”

“两千。”

五千块在1995年已经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了,花这么多钱请来一个“倒翘边”的人,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落水者,得到的不是救援,而是别人扔过来的一块石头,扔完还要我家人付给他扔石头的钱。

小律师的意思是想要我同意家人增加律师费用的签字,我虽然强压着怒火没有把这个律师怎么样,他还好意思要“车马费”,我除了不会给他签这种“扔石头费”外。老实说真想当场就给他一个大嘴巴。

事后,这个无用的无良律师还是再转弯抹角地找到我老婆,索要这个费那个费和后期再后期的那些所谓费用。

正因为此,这辈子我对律师的印象就再没有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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